[:zh]格鲁吉亚议会通过了对该国税法和刑法典的修改,以进一步发展格鲁吉亚经济。

格鲁吉亚的经济小组去年将法律草案提交给格鲁吉亚议会批准。

格鲁吉亚的经济团队制定了修正案,以使该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所得税(CIT) – 爱沙尼亚税收模型。根据爱沙尼亚税收模式,所有企业,除利润分享企业外,应免征所得税。

更具体地说,如果公司重新获得利润,他们将不再需要支付所得税。换句话说,如果私人实体没有从他/她的公司收到股息,他/她不会支付所得税,意味着他/她不会为再投资的钱支付税。

然而对于禁止利润分享的公司或个人企业家,格鲁吉亚的税收规则不会改变。这包括个体企业家,保险和微型融资组织,银行,公共法律实体和非营利组织。

根据格鲁吉亚财政部,对税法的修订将导致以下变化:

  • 在税务纠纷期间,查封账户只有在法院决定的情况下才会发生。到目前为止,税务局有权在没有法院参与情况下查封账户。
  • 进口货物将免征增值税(VAT)。这将简化税务管理。
  • 约10万纳税人将免缴税款。更具体地说,纳税人将不支付在2011年之前累积的税务债,并不会缴纳2013年之前产生的税务制裁;
  • 税制将仅由税务机关控制。

经批准的变更是指广泛的纳税人,相信有利于全国的整体经济形势。[:]